🤖 AI商业 · 虚拟人代言
一、2亿播放量背后的商业化狂奔🔥 AI虚拟人方桃子美瞳广告全面下架——一个没有真实眼睛的虚拟角色,以"戴了一天都很舒服"为卖点代言医疗器械,触碰了虚构体验与法律禁区的双重红线。
AI短剧《被裁掉的女孩》自今年6月上线以来播放量突破2亿,虚拟女主角方桃子一夜爆红。出道仅30天,方桃子在抖音吸粉超40万,商业报价更是水涨船高——1至20秒视频报价16.8万元,21至60秒报价20.8万元,60秒以上商单高达25.8万元。这个价格已经碾压大量百万粉丝真人网红。从流量到变现,#被裁掉的女孩捧红了女主角方桃子# 只用了一个月,AI虚拟人的商业变现速度令人咋舌。
然而商业化的"油门"踩得太猛,翻车也就来得猝不及防。7月31日,方桃子为美瞳品牌"坚果力"发布推广视频,以第一人称口播"戴了一天都很舒服""做了高光定轴,眨眼不偏移",试图用剧情种草的方式带货。视频一经发布立刻引发舆论反弹——一个没有真实眼睛的AI角色,凭什么宣称"戴了一天很舒服"?
二、虚构体验+医疗器械,双重踩雷这场争议的核心在于两个关键问题。第一,AI虚拟人无法产生真实使用感受,以第一人称宣称"亲测体验"属于虚构使用效果。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虚构使用商品效果明确构成虚假广告情形。方桃子由算法生成,不具备生理感知能力,广告中所谓的"舒服"体验根本不可能发生。
第二,美瞳在我国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直接接触角膜,与心脏支架同级管控。《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此前已有美妆达人因发布美瞳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违法并罚款。AI虚拟人虽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代言人",但这不等于可以钻空子——广告主仍需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AI商业化的监管空白何时补上?8月6日,方桃子主页上的美瞳广告视频已从全平台下架。品牌方"坚果力"回应称该合作"不属于代言行为",但有媒体致电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后,相关事项已被移送滁州市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迪指出,AI虚拟人不具备独立法律人格,恰好卡在《广告法》的制度缝隙里——不是人,也不是法人,更不是组织,责任链条存在断裂风险。
此次事件无疑给整个AI虚拟人行业敲响了警钟。当AI角色的商业报价已经超过真人网红,监管规则却仍在追赶技术迭代的速度,这种错位只会催生更多"灰色操作"。法律界人士呼吁尽快出台针对AI虚拟人代言的相关规范,对AI生成内容明确标注义务,避免消费者被虚假体验误导。
综合长安街知事、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报道 | 202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