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 · 反腐
一、深夜来电:执行局长露骨索贿🔥 邯郸丛台区法院执行局长郭红波被举报深夜索贿骚扰女当事人,官方通报录音属实已停职,执行权不容沦为私人筹码。
2026年5月25日深夜,河北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郭红波主动致电42岁的债权人武丽娜,以"协调案件"为由索要财物。录音中他说:"我缺钱,给我送点钱。"更令人瞠目的是,他反复夸赞武丽娜"长得漂亮",甚至搬出院领导:"冯院长喜欢你,我可以从中促成,你自己把握机会。"这条热搜——#法院执行局长骚扰女当事人索贿被停职#——背后是一个维权者遭遇二次伤害的完整故事。武丽娜事后坦言,"我清楚对方手握公权力,害怕,不敢反驳、不敢挂断电话。"
郭红波白天在公开接访日通过电话拦访武丽娜,口头承诺"协调解决全部纠纷",成功哄骗她放弃信访;当晚便撕下伪装,露出权力寻租的真实面目。从承诺到索贿,前后不到12小时,执行权就完成了从公共利益到私人筹码的惊险跳跃。
二、七年拉锯:胜诉判决成"空头支票"这场风波的源头要追溯到十年前。2012至2013年,实际施工人郑会民垫资千万元为河北文汇达印务公司建厂,工程投入使用后却迟迟收不到工程款。2019年,法院二审判决文汇达公司偿还约1466万元工程款,但执行之路却走了漫长七年。案涉厂房早在2014年就被丛台区法院首封,却长期搁置不处置,直到2025年才启动拍卖。其间厂房持续出租,累计产生约500万元租金被租户和被执行人占有,执行法官未依法追缴分毫。
更为荒诞的是,经历两次拍卖和变卖全部流拍后,法院要求债权人在以物抵债时补缴土地对应流拍价380余万元,理由是"该部分不属于优先受偿范围"。而彼时债权本息已高达约4200万元,远超房地整体流拍价2112万元。法律人士指出,法院此举混淆了"以物抵债资格"与"优先受偿权"概念,补缴前提并不成立。
三、停职只是起点:追问不能止步8月4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经初步核查,网上反映不当言论通话录音确系郭红波本人,院党组已对其作出停职处理决定,下一步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今年4月1日,丛台区法院刚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大会,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签订了责任书——警示教育墨迹未干,执行局长已深夜"翻车"。
还有一个更深的追问:武丽娜举报前已被法院工作人员围堵殴打、扒衣羞辱、司法拘留、逼签保证书——这些暴力行为背后,又是谁的授意?郭红波口中的"院长喜欢你"是空穴来风还是确有其事?停职是处置的开端,绝非终点。执行权是法律赋予的公器,不是某些人半夜拨出去索贿的电话。
综合新黄河、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报道 | 202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