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维权 · 社会热点

🔥 北京三中院终审认定:亲哥去世奔丧是人之常情,公司以"擅自离岗"为由辞退违法,赔偿劳动者7090元——规章制度不能凌驾于公序良俗之上。

一、两次请假被拒,奔丧归来等来一纸辞退

2023年8月,北京某养老中心厨师乔某伟接到老家电话:亲哥哥乔某义病危。他立即通过微信向后厨经理高某申请15天假期,被以"假期太长"拒绝。乔某伟退让一步,提出改请无薪事假——不要工资只求送哥哥最后一程,仍未被批准。8月20日哥哥去世,乔某伟再次微信请假后连夜返乡奔丧。村委会证明显示,他8月21日晚到家,24日前一直在村中料理丧事。

办完丧事乔某伟不敢耽搁,8月25日在返京高铁上给经理发消息:"明天正常上班。"等来的却是一句"写辞职信,明天不用进公司"。8月28日,养老中心正式发出辞退信,理由是"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二、法院判决:奔丧是公序良俗,辞退缺乏合理性

乔某伟不服,将养老中心诉至法院。北京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养老中心支付工资差额206.52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90元。养老中心上诉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6年7月27日,该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成为全国劳资纠纷裁判参考。

判决理由清晰有力:乔某伟两次请假已尽告知义务,离岗事由是兄长去世奔丧,具有紧迫性和合理性;丧事办完即返岗,时长在合理范围;公司未尝试调岗、排班等替代措施,直接开除明显缺乏合理性。法官判词写道:"同胞兄弟血浓于水,在亲人去世时奔丧处理家事,是人之常情,并不能期待劳动者在此情形下能以工作为先。"

三、丧假制度40年未变,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该案的深层矛盾直指我国现行丧假制度。1980年原国家劳动总局与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将丧假限定于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等均不在法定丧假之列。40余年过去,人口结构和家庭关系已发生巨变,丧假规定却原地踏步。法律专家指出,对于独生子女一代而言,仅将丧假限定在三类直系亲属明显缺少人情味,与民法典公序良俗原则相悖。

近年类似案件频发——上海一员工为父奔丧多请2天事假被辞退,法院判公司赔偿7.5万元;江西女子奔丧途中收到辞退通知……多起判例传递统一信号:用人单位管理权不能对抗基本人伦,规章制度的底线,应该是人性与法律的双重认可。对劳动者而言,遇事保留微信请假记录、亲属证明、返岗沟通记录三层证据,是维权的关键防线。

综合央广网、法治参考、大河报、红星新闻报道 | 202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