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职 · 法治
一、事件回顾:停车受阻,暴力踹锁🔥 公职身份不是特权通行证,踹坏他人地锁触犯的不仅是物权,更是公众对公职人员的底线期待。
7月31日下午,湖南衡阳祁东县大成小区地下车库,衡阳市发改委某下属单位公职人员朱某某驾驶白色SUV回家,发现公共车位全满,瞄上一个装了地锁的空车位准备倒进去。被拇指粗的钢管地锁挡住后,他挂P挡下车,抬脚就踹地锁侧面,连踹带掰,锁体晃动变形,又转身回车上拿铁棍准备砸锁,幸被楼下沐足店店员拦下。监控记录下了完整过程,事件经上游新闻披露后迅速引爆舆论,网友纷纷追问:公职人员停车受阻踹坏他人地锁哪来的底气?
该车位产权属小区开发商股东肖先生,七八个月前出租给楼下沐足店,店方为防客位被占出资焊装了这副地锁。也就是说,朱某某踹的锁,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纯粹是满位碰壁后的情绪发泄。
二、法律定性:侵权明确,可能触刑从法律角度看,此事定性一清二楚。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朱某某脚踹手掰属于主观故意、客观损财,赔偿是底线。更关键的是,若地锁加安装费经评估超5000元,可能触及刑法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即便不到刑事门槛,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也摆在那里——可处拘留并罚款,衡阳南岳此前就有撬轮胎锁被拘留5天的先例。
肖先生拒绝"重装一副新锁"的和解方案,坚持要求按损坏财物走法定程序,争的不是几百块锁钱,而是"公家人踹私锁必须给个说法"这口气。目前警方调解流程已走完,但受害方不签调解协议书,案子未真正闭环。
三、公职人员的底气从何而来更值得深思的是事件背后的社会心理。朱某某被问到"工作日白天为何在小区""为何踹锁"时,只回了一句"没想到事情闹这么大"。这种事发时毫不顾忌、曝光后才知紧张的心态,折射出某些公职人员潜意识里的身份错觉——觉得"公家人"的身份是挡箭牌,遇事可以硬来。
衡阳市发改委已表态依规调查处置。一把地锁,锁住的不只是一个车位,更是法治社会对公权力行使者的基本约束。当公职人员把特权心理带进生活琐事,毁掉的不是一把锁,是公众对公职系统的信任。
综合上游新闻、网易新闻报道 | 202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