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 · 婚恋家庭
一、女儿18岁考上大学,父亲却说"成年了就不管了"🔥 无锡"婚外胚胎案"父亲唐先生以女儿满18岁为由断供,10个月避而不见还想"零财产"离婚,法律和亲情双双被践踏。
无锡"婚外胚胎案"持续发酵,又曝出让人心寒的新进展。患癌妻子朱女士透露,丈夫唐先生已有整整10个月没有见过亲生女儿一面。女儿正值高三冲刺、压力最大的阶段,作为父亲全程缺席不闻不问。今年女儿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一本大学,本该是全家最开心的时刻,唐先生却以"女儿已满18岁,是成年人了"为由,明确拒绝承担大学学费、抚养费和生活费。这起#出轨丈夫明确拒绝支付女儿抚养费#事件,把"18岁成年"的法律概念,用成了甩锅的借口。
细看细节更让人愤怒:女儿向父亲索要生活费时,唐先生要求她逐笔提交过去所有消费明细,否则一分钱不给。一个刚高中毕业的学生,哪有能力记下每一笔开销?这哪是抚养,分明是财务审查式刁难。
二、"五个无"离婚诉状,把"绝情"写到了纸上2026年7月30日,朱女士在人格权案开庭前,收到了丈夫起诉离婚的传票,离婚案定于8月11日在无锡梁溪区法院开庭。唐先生在诉状中把离婚原因写成"婚后长期相处不和,矛盾频发,冲突不断升级",更震撼的是诉讼请求中关于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抚养费、探望权、损害赔偿五项全部勾选了"无"。这"五个无"等于明说:财产不分、债务不担、孩子不养、面都不看、赔偿不给。一个人能把绝情写到这种程度,也属实罕见。
反观他对第三者:有钱给对方开店经营,花几十万折腾婚外胚胎,花钱从不手软。对外人大方温柔,对亲生女儿却斤斤计较到每一笔生活费都要查账。这种对外大方对内抠到极致的双标,看得人血压飙升。
三、18岁≠经济独立,法律底线不应被钻空子从法律角度看,虽然《民法典》规定18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一个刚考上大学、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的学生,显然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范畴。唐先生的"18岁断供论"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更何况,父亲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消失。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起事件折射出一个社会痛点:离婚纠纷中,孩子往往成为成年人博弈的棋子。面对一个患癌的妻子、一个刚考上大学的女儿,唐先生的选择不是担当,而是用法律形式上的成年概念来逃避为人父的基本责任。8月11日开庭在即,公众拭目以待法院会给出怎样的判决。
综合长江云新闻、新浪新闻报道 |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