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 · 未成年人保护
一、从"能不能追"到"怎么追",新规把程序走出闭环🔥 12岁犯下恶性暴力犯罪不再免责,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新规彻底堵死"年纪小就能杀人"的法律漏洞。
近年来多起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引发社会震动,公众最朴素的诘问始终是:年龄不该是免罪金牌。早在2021年刑法修正案就划出底线——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应负刑事责任。但条文落地时各地对"情节恶劣"把握尺度不一,部分案件以最终罪名定性而非行为本质来规避追责,这让"能追"变成了口头承诺。
此次新规的核心突破在于把程序做成闭环。公安机关接到恶性案件立即固定证据,同级检察院受理后逐层报最高检审查决定,办案流程不依赖地方判断自裁。最终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检,确保全国标准一致。更关键的是堵死罪名规避漏洞——不管案件最终怎么定性,只要行为本质涉及故意剥夺他人生命、严重伤害他人人身安全,一律纳入核准审查范围,杜绝以"放火罪""寻衅滋事罪"等名义绕开追责红线。
二、"情节恶劣"有了统一标尺,不再一地一说法过去最大的争议点在于"什么算情节恶劣"。有的地方看手段、有的看结果、有的看舆论,导致相似案件处理千差万别。新规给出明确评判维度:作案动机、施暴手段、受害对象、事后态度、社会影响、再犯风险,六方面综合考量。蓄意报复、预谋行凶、多次施暴、伤害老幼弱势群体、案发后拒不认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都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这套标准既回应了公众关切,也避免了"一刀切"。小偷小摸、普通打架、校园轻微冲突依旧走家庭管教和学校惩戒路径,追责红线只对准致死致残的极端恶性暴力犯罪。宽严相济四个字落在实处:宽容不等于纵容,教育不等于放任。现实中已有判例印证——13岁蓄意杀人案经最高检核准后当事人依法获刑,"孩子小就奈何不了"的时代已经终结。
三、不追责≠不处理,犯错依旧要付出代价不少人误解"核准追诉"的逻辑,以为不被批准就等于彻底免责。新规明确:即便最高检不予核准追究刑责,行为人也不会放任自流。一律安排进入专门矫治学校,接受长期约束管教和行为矫正,限制人身自由、系统化教育改造,犯错就必须要付出代价。核准追诉前,根据人身危险程度可依法先行采取强制措施;一旦核准,年满12周岁犯下重罪符合条件就要服刑。
这套制度设计兼顾了两难:既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也不能让严重暴力行为伤害他人生命权后无责可究。保护不是姑息,宽容不是纵容,法律的红线一旦被触碰,无论几岁都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综合头条新闻、澎湃新闻报道 |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