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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0多次勒索:从"最后一次"到无底洞🔥 恋爱期间的私密影像不是分手后的提款密码,拿隐私当筹码反复勒索50余次,法院用判决划清了底线。
广东肇庆,一对情侣分手后,男方成某没有体面退场,反而把恋爱期间私自拍摄的私密视频和照片变成了反复敲诈的工具。据法院审理查明,成某前后对前女友吴某实施了五十余次勒索,累计索要9766.5元,每次都是同样的套路——不转账就把视频发到网上、发给吴某的亲友同事。近日这起沸沸扬扬的 #男子用私密视频勒索前女友50多次获刑# 案件终于落槌:成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吴某的遭遇并非孤例。同类案件中,另一名女子小玲也被前男友以私密影像相要挟,先后支付了近两万元,对方写下保证书、录了承诺视频,转头又继续索要。这种循环印证了一个残酷现实:面对此类威胁,花钱买不来平安,只会让对方看到继续索取的空间。
二、法律怎么认定?亲密关系不是挡箭牌有人可能会问:恋爱期间自愿拍摄的影像,分手后拿来"谈条件"算不算犯罪?广东肇庆高要区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根据《刑法》第27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即构成敲诈勒索罪。成某不仅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两年内勒索超过3次即属"多次",而成某累计50余次,远超入罪门槛。
法院的裁判逻辑很清晰:不管私密影像是何时拍摄的,分手后以曝光相要挟、以此为筹码换取财物,就不再是"感情纠纷"而是刑事犯罪。成某到案后虽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获得从轻处理,但上诉被二审驳回,判决已生效。法官还特别提醒:若将视频进一步传播扩散,可能还会触及传播淫秽物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更严重的罪名。
三、被威胁的人应该怎么办?从吴某的遭遇来看,她不是没有犹豫过——"万一他真的发了"这六个字捆了她很久。每一次转账都是在恐惧上割一刀,直到她终于收集了所有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走进派出所。事实证明,终止伤害的唯一方式不是继续妥协,而是固定证据、及时报警。那些影像在法庭上,不再是威胁受害人的工具,而是定罪量刑的铁证。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敲响警钟:亲密关系从来不等于可以肆意侵犯对方权利的通行证。拍摄是犯罪、传播是犯罪、拿来换钱更是犯罪。法院用一年三个月的实刑和一万元罚金告诉所有人——你敢把手伸向别人的隐私当筹码,法律就敢把手铐戴在你手上。
综合央广网、澎湃新闻、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报道 |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