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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跨越36年的黄金扣押案,折射出"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下公民财产权保护的现实困境。

一、844克黄金的36年困局

1990年4月2日,山东烟台的苗某因在家提炼黄金并在村民家售卖,被龙口市公安局以涉嫌"投机倒把罪"抓获。警方当日扣押了其持有的843.9822克黄金及一辆摩托车,开了一张手写收据。苗某被羁押9天后获释,摩托车后来发还了,但黄金——至今未归还。36年过去,从当年的青壮年熬成了老人,这批黄金的去向始终没有明确说法。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近日,#男子844克黄金被扣36年申请返还被驳#冲上热搜,引发公众对执法机关长期扣押财物问题的广泛关注。

争议焦点之一是黄金的纯度。警方认定为未提纯的"毛金",纯度在20%到95%之间浮动;苗某家属则坚称是99足金。如果按当前金价(约800元/克)计算,844克足金价值接近67万元,这笔钱对普通家庭不是小数目。

二、法不溯及既往 VS 持续侵权争议

2026年7月29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质证。苗某一方的核心逻辑是:公安机关至今从未出具过任何正式的没收或处理决定,扣押行为一直处于"悬而未决"的持续状态,应当适用1995年实施的《国家赔偿法》。公安机关的观点则直截了当:扣押发生在1990年,1994年底之前的行为不适用《国家赔偿法》,法不溯及既往,而且早就超过了两年法定请求时效。

两套逻辑在法庭上正面碰撞。如果法院认可"持续侵权"的说法,那这扇门就打开了——不止苗某,全国多起类似案件都可能翻盘。但若是时效抗辩成立,苗某的黄金恐怕就真的"石沉大海"了。

三、不止苗某:多地黄金扣押案浮出水面

类似的故事不止一个。辽宁大连76岁男子潘永嘉的2859.2克黄金制品被扣押长达30年,2026年1月他提出赔偿申请,被盖州市公安局以超时效为由不予受理,经复议后营口市公安局已责令重新处理。烟台王某1996年被栖霞公安扣押360余克黄金和700元现金,复议后烟台市公安局认定未超时效,最终获赔约15万元。

三个案子放在一起看,决定命运的是复议机关是否认定"持续状态"。一旦认定持续侵权,时效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不认定,当事人的黄金就变成了"历史遗留问题"。法院即将对苗某案作出裁判,这或许会成为类似案件的标杆。

综合央广网、头条新闻、北京赵云涛律师报道 |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