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 · 网络治理

🔥 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布,首次以专门立法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让"按键伤人"不再有恃无恐。

一、专门立法破局,终结"法不责众"

长期以来,我国对网暴的规制分散在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条中,面临适用门槛高、追责流程长、平台权责模糊、被害人举证难等诸多痛点。此次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六十条,是我国首部反网暴领域专门法律草案。#反网暴立法 让指尖暴力付出应有代价# 意味着网暴治理正式进入全链条、系统化的法治新阶段。

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界定网络暴力概念,将集中或持续通过网络侵害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甚至确立了域外效力——境外组织、个人针对境内实施的网暴同样适用。对组织、策划、煽动网暴的"始作俑者",法律明确从重处罚,直击"法不责众"这个老大难。

二、平台责任压实,从事后删帖到事前预防

征求意见稿牵住了平台治理这个"牛鼻子"。要求平台建立网络暴力监测识别机制,利用技术手段加强预警,一旦发现风险,不得再利用算法推荐推波助澜,须及时采取限流、添加风险标签、断开链接等措施,将网暴的"火星"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彻底改变了平台"流量至上"的思维,压实了信息传播把关人的主体责任。

过去,受害者往往陷入"删不净、躲不开"的困境,只能以隐忍换取片刻安宁。新法赋予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权利,公安机关接报后须及时调查取证,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起诉。维权难这个现实难题,终于有了制度性的兜底方案。

三、平衡言论自由,反的是恶意而非监督

值得关注的是,立法在重拳整治网暴的同时,审慎划清与正当舆论监督的边界。征求意见稿附则明确:依法通过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或实施舆论监督的,不适用本法。这表明反网暴反的是恶意伤害,而非正常的批评与监督,实现了言论自由与权益保护的平衡。

从人肉开盒到造谣围攻,从流量裹挟到群体性侵害,网络暴力的匿名性与放大性让施暴者有恃无恐。一部良法就是一柄利剑,随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以法治利剑斩断网暴黑手,网络空间必将更加清朗。

综合人民日报、东南网、21世纪经济报道 | 2026-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