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 · 文物保护

🔥 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联手,首次将行政区划地名纳入国家文物名录体系,为千年地名文化撑起法律保护伞。

一、名录制度破冰:区划地名首次成为"文物"

7月30日,民政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两部门启动全国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这标志着中国行政区划地名正式进入国家文物保护的视野。所谓区划地名文物,是指能够反映特定时期行政区划建制、地名命名与演变规律,见证历史事件、国家治理、地域文化、民族交融,依法纳入国家文物保护体系的不可移动文物。

长期以来,地名作为"活的文化化石"一直缺乏系统性的文物保护机制。此次名录建设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纳入认定范围,让"地名"从纸面上的符号变成了可触摸的文化遗产。这是传统文化保护领域一次制度性突破。

二、首批15个试点:以市为单元梯次推进

根据通知,首批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5个左右,主要以市(地、州、盟)为单元,基础条件特别优秀的县级单元也可纳入。试点工作主要包括四项核心任务:协同普查与科学认定、建立名录并有序公布、保护传承与创新利用、健全制度与完善机制。试点期限原则上为1年。

各地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为基础,筛选认定一批能充分体现行政区划地名历史沿革的文物。这与2026年国家文物局持续推进的文物保护体系改革一脉相承——从民居修缮审批简化到文物数字资源开放,文物保护正在从"高大上"走向"接地气"

三、文化保护升级:从静态记录到活态传承

中国行政区划历经千年递嬗,承载着中华文化的火种与民族交融的印记。此次名录建设不仅是认定一批文物,更意在通过制度化的方式为地名文化注入持续生命力。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负责人表示,试点还将探索地名文物的创新利用路径,让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重新"活"起来。

业界认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的建立,将为全国各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名文化遗产认定提供国家级标准参照,也为普通民众了解家乡地名背后的历史故事打开了新窗口。用制度留住乡愁,以文物传承文脉——这场始于地名、归于文化的保护行动,正悄然拉开大幕。

综合国家文物局通知、界面新闻、央广网报道 |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