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 · 网络治理
一、首部专门立法填补空白🔥 我国首部反网络暴力专门立法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网暴治理从"分散应对"迈向"全链条法治化"新阶段。
7月2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8月28日。这是我国首部以法律形式制定的反网络暴力专门立法,共七章六十条,涵盖预防、处置、救济三大环节。长期以来,针对网暴的规制分散在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条款中,适用门槛高、追责流程长,受害者往往陷于"删不净、躲不开"的困境。此次单独立法,意味着网暴治理将告别碎片化时代。
征求意见稿明确将"人肉开盒"、造谣围攻、流量裹挟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平台须建立监测识别机制和防护功能,发现AI制造传播网暴信息应及时溯源上报。2026年以来,公安机关已累计侦办网暴相关案件2000余起,高压态势加立法补位,形成"打防结合"格局。
二、平台责任从"被动删帖"到"主动防御"新法草案压实了平台"守门人"责任。大型网络平台须承担特殊治理义务——一旦监测到网暴风险,不得借算法推荐推波助澜,而应及时限流、加风险标签、断开链接。这从根本上扭转了"流量至上"逻辑。平台还需提供快捷取证功能、建立辟谣机制,并向网信公安部门报告涉网暴犯罪线索。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在打击网暴的同时划出了与正当舆论监督的清晰边界:依法举报违法犯罪、实施舆论监督的行为不适用本法。这意味着法律打击的是恶意伤害,而非封堵正常的批评表达与言论自由,实现了权利保护和表达自由的平衡。
三、受害者救济与未成年人保护双管齐下草案在司法救济上发力显著:受害人可向基层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公安机关须及时调查立案,检察机关可支持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起诉。针对未成年人,草案要求平台在显著位置为监护人提供风险提醒功能,学校须将反网暴纳入课程体系,发现学生遭受或实施网暴须及时干预并告知监护人。家庭层面则强调监护人须规范自身网络行为,怠于履职将被督促接受教育指导。
综合人民公安报、东南网、法治日报、中国妇女报报道 |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