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维权 · 酒店服务
一、事件回溯:860元房费买不到整夜安稳🔥 860元一晚度假酒店凌晨统一关停中央空调,未提前告知即单方面削减基础服务,已构成合同违约,消费者完全有权退费并依法维权。
7月下旬,有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帖反映,在河北张家口崇礼区富龙度假酒店预订三晚客房,单价860元一晚。入住后发现,每天凌晨1点左右酒店统一关停中央空调,密闭房间温度仍达26至27摄氏度,闷热感明显。消费者多次联系前台,工作人员起初以"部分客人怕冷"为由建议开窗通风,经沟通空调短暂开启后又准时关停,连续两晚被热醒。
消费者提出提前退房、退还第三晚房费,酒店最初以"连续预订提前退房属于客人单方违约"拒绝退款。后经平台介入、消费者据理力争普及相关法规,酒店最终退还未入住时段房费并致歉。当地崇礼区文旅局已明确回应:空调制冷属于住宿服务配套内容,酒店应当提供符合正常居住需求的服务条件。
二、法律定性:未提前告知就关空调,明确构成违约从法律层面看,消费者支付房费入住即与酒店形成住宿服务合同关系。提供适宜温度的居住环境属合同默示义务,盛夏空调制冷是基础配套服务。依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酒店在预订页面和入住时均未提示凌晨关停规则,半夜单方面断电,明显属于违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也赋予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酒店若确有节能或设备管控需要,必须在订房详情、入住须知中醒目标注,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入住,而非事后以"集中控制""有人怕冷"为由一刀切关停。怕冷的客人可以调高温度、加被褥,但不能以少数人偏好剥夺所有人自主调节室温的权利。
三、维权指南:被热醒之后,四步拿回公道第一步,现场立即固定证据。拍摄空调无法启动的面板、房间温度计读数、闷热室内视频,保存订单截图和前台沟通记录,明确要求恢复空调或换房。第二步,通过预订平台发起投诉,上传证据要求平台约束商家、退款补偿并对酒店违规做降权处罚。第三步,协商无果拨打12315市场监管热线或向当地文旅局投诉,文旅部门有直接监管权限,可约谈责令整改。第四步,金额较大或态度恶劣的,可依据《消保法》主张违约赔偿,也可合理发布事件经过借助舆论监督。
说到底,安稳睡一觉不是酒店的恩赐,而是花860元买下的合同权利。此次事件中消费者的成功维权,也为同类纠纷提供了清晰参照——被热醒的每一晚,法律都站在消费者这边。
综合经视直播、红星新闻、消费保、新浪新闻报道 |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