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首位实践成果博士诞生,破唯论文桎梏培养工程创新人才

202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正式施行,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实践成果"与"学位论文"并列作为学位授予依据。这一法律突破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开辟了新路径,不再单一依赖学术论文评价人才。法律实施后,高校可以依据实践成果授予学位,为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了更多元化的评价标准。



实践成果答辩的严格标准

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的王浩然成为该校首位以实践成果申请博士学位的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他的研究成果——基于分布式光纤传感的PC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安全监测技术与设备,已部署在南水北调工程、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甚至远销欧洲斯洛文尼亚。导师张旭苹教授强调:"大家以为实践成果不用发高水平论文就容易,其实更难,没真实应用成果根本做不到。"实践成果答辩要求用户单位出具应用报告、第三方检测、行业专家权威鉴定,标准不低于传统论文,甚至更为严格。



工程人才培养的新范式

王浩然自入学起便深耕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在水利工程监测领域的应用,在导师张旭苹教授带领下扎根工程一线。他认为:"前期做了大量工程工作,用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方式刚好契合。"这种培养模式强调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产业应用价值,要求成果不仅创新,还要在用、有效益、成熟、被接收。此前清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等多所高校,均已迎来首位以实践成果毕业的博士,标志着我国博士人才培养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从"唯论文"向多元评价转变。



这一改革突破了"唯论文"桎梏,为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了更符合职业特点的学位授予通道,有助于培养更多具备实战能力的卓越工程人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让博士教育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工程需求。未来,更多高校将探索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路径,为我国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人才支撑。

💬 0